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瑪竇福音22:34-40
聆聽聖言
法利塞人聽說耶穌使撒杜塞人閉口無言,就聚集在一起; 他們中有一個法學士試探他,發問說: 「師傅,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的?」 耶穌對他說:「『你應全心,全靈,全意,愛上主你的天主。』 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。 第二條與此相似:你應當愛近人,如你自己。全部法律和先知,都繫於這兩條誡命。」
釋經小幫手
福音中有一位法學士試探耶穌:「師父,法律中哪條誡命是最大的?」當時的猶太拉比將梅瑟法律歸納出613條細則,並激烈爭論哪些法律是重要的且具約束力,哪些是次要的。法學士想看耶穌是否偏某個派系,或削弱法律的重要性。主耶穌直接深入法律的核心,將兩個經文串在一起:「你應全心,全靈,全意,愛上主你的天主。」(申六5)和「你應當愛近人,如你自己。」(肋十九18),並加上一句改變一切的話:「全部法律和先知,都繫於這兩條誡命。」想像一件沉重的大衣掛在牆上兩根堅固的掛鉤上。若掛鉤深植於牆內,大衣就能穩穩地掛著。但若其中一根被拔出,大衣就會掉落。教會的每一篇祈禱、誡命、禮儀、道德規條和教理,都懸掛在這兩根掛鉤上。缺乏對天主和對近人的愛,一切都會崩塌。第一條是要我們全心,全靈,全意,愛上主;愛不是感覺或情緒,而是意志性的選擇。我們每天要省察自己:「這個選擇是否光榮天主?我是在尋求祂的真理,還是自己的舒適?」而近人就是考驗這份愛的活生生祭台。抽象地愛天主容易,但面對讓你挫折的同事、懷恨的家人或考驗你耐心的陌生人時,才是考驗祈禱堅定性的時刻。愛近人也有重要的標準,那就要愛他如你愛自己。如果我不尊重、接納、寬恕自己,我也不會尊重、接納、寬恕別人,因為我無法給自己沒有的東西。今天,省察你的信仰是否是穩穩懸掛在兩條誡命上,並求恩寵學習愛人如自己。
品嚐聖言
你應當愛近人,如你自己。
活出聖言
你討厭的人是否擁有你在自己身上討厭且無法接受的特質?
全心祈禱
求主賞賜我們恩寵,使這兩條偉大的誡命在我們心中緊密不可分割。
音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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