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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創世記十二章,神說的話是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。在十三章神重複那個應許,並加以保證。在十五章,神與亞伯拉罕立約,(8~12,18,)再次保證那個應許。雖然神一再的應許,並且立約作為保證,在十六章亞伯拉罕的妻子卻題議亞伯拉罕娶她的使女夏甲為妾,使她從夏甲得子。(1~3。)亞伯拉罕運用自己的肉體,娶了夏甲為妾,夏甲就為他生了一子,起名叫以實瑪利。這實在得罪了神!於是神對亞伯拉罕靜默了十三年之久。
當亞伯拉罕九十九歲時,神來重新堅定祂的約,這約成了割禮之約。(十七9~14。)在祂向亞伯拉罕第三次顯現並第七次說話時,祂這位全豐全足的神成了給人行割禮的神,割除神選民在肉體裏天然的人,使他們成為神的新造;這新造是由那憑神恩典而生的以撒所表徵,不是由那憑亞伯拉罕肉體而生的以實瑪利所表徵。(1~21,加四22~31。)
割禮就是割除肉體,表徵我們墮落之人,我們天然之人的肉體,必須割除、了結、終止。使徒保羅說,在舊約裏肉身的割禮,乃是基督釘十字架對付我們身體之肉體的完全豫表。(西二11。)…祂的釘十字架,乃是我們真實的割禮,割除我們的肉體及其邪情私慾。(加五24。)(李常受文集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二年第四冊,一三四至一三五頁。)